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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光一科技300159遭立案调查 投资者可维权
2021年11月9日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光一科技”)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 0102021005 号)、(编号:证监立案字 0102021006 号)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、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立案。
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泉军律师,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: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,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上市公司受实际控制人操纵、指使从事违法活动的,上市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追偿。据此,在2021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光一科技股票的投资者,此后无论是否卖出,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或者登记权利,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的投资差额损失和相关税费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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