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团队的优势
我们团队的优势:
1.大群公开运作,沟通,交流,互动,直接、方便。
2.大群透明运作,明码标价,直接与股民本人签合同,明码标价。不接受组织者的讨价还价,不需要中间平台赚差价。
3.因为我们是“大户",每只股票通常情况下都会有几百股民,具有独特的优势,是庭审发言、调解、和解谈判的主力,是法院或被告必须优先考虑的相对方。这是小团队不可能做到的,法院或被告不可能优先考虑小团队的想法和意见。
4、律师团队不同,承办的结果也会存在差别:
例如:判决的案件中:中兵红箭、上峰水泥等案件的庭审中,我们团队是作为律师代表首先发言、作为法庭辩论的主力,其他律师仅仅是补充意见,法院的判决中采纳我们多数的代理观点。
和解、调解的案件中我们大团队的优势,更加明显:
例如:安硕信息300380索赔案:我们最早拿到赔偿款,总计代理十几批股民,总索赔金额2000-3000万。
三房巷600370案件:我们第一个起诉、第一个与被告谈判、第一个拿到赔偿款,至今总计代理十三批股民400人以上,总索赔金额3000万以上,占到全国索赔人数的一半以上。
宝利国际3001355案件:我们第一个与被告达成一揽子和解付款协议,高比例付款,和解的条件就是:被告把我们代理的130多人全部付款和解,我们承诺后续我不再继续征集代理宝利国际这只股票,这种交换条件,让我们代理的130多股民快速获赔,这是我们大团队的独特优势。
匹凸匹600696案件:我们在2019年就已经代理100多人,拿到高比例的赔偿款; 但是很多律师2020年才开始拿到赔偿款,并且赔偿比例也降低了,最后被告干脆不和解不付款了。
任子行300311案件:与匹凸匹类似,前期和解比例高,我们的代理了近百人拿到了高比例赔偿款; 其他人到2020年还有没拿到赔偿的,并且赔偿比例大大降低。
申科股份、超华科技、上峰水泥等案件,在和解中我们得到赔偿款的时间都是比较早的。
综上,律师团队不同,在赔偿比例、回款速度等方面,往往存在差别,请大家谨慎选择。